园区政策
企业奖励政策
1.租金补贴:对于符合规定行业领域的入驻企业给予租金全额补贴。
2.物业费补贴:对于入驻产业园的购置、租赁办公物业的企业给予50%物业费补贴。
3.参展补贴:企业上一年度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的,按展位费的80%予以补贴,单家企业每年最高15万元。
4.符合行业领域的企业依法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(新三板)挂牌的给予一次性150万元奖励。
5.符合行业领域的企业依法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后,给予企业一次性500万元奖励。
6.对入选“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”或“全国软件企业百强”的企业,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。
7.对于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、工程和研发中心的企业,一次性给予300万元资金支持;对于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、工程或研发中心的企业,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。
8. 营收奖励:符合规定行业领域的企业,按上一年营业额,分别给予30-300万元奖励,并对其营业收入増量部分进行奖励。奖励额度为増量的5%,最高不超过500万元。
人才奖励政策
1.薪酬津贴:按照引进对象的类别给予相应的年度一次性薪酬津贴,标准为3-12万元。
2.租房补贴:按照引进对象的类别给予相应的租房补贴,具体标准为:800-2500/月。
3.购房补贴:按照引进对象的类别给予相应的一次性购房补贴,具体标准为:5-20万元。
4.个税奖励:引进对象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开发区地方留成部分,由开发区财政连续3年给予全额奖励。
5.子女教育:引进对象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,由开发区教育卫生局统筹安排入学。
6.配偶就业:引进对象的配偶随同来开发区就业的,由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协助推荐就业。